何天择
人的无奈
向对人生缺乏认识的人介绍基督福音时,他们常不假思索地回答说︰「我不需要神的拯救,我是自己生命的舵手;一切操之在我,我能掌控自己命运。」这样自命不凡,乍听好似慷慨潇洒,其实是荒唐的言语。为什么?
中国人习惯将人生包括在四个字中,即「生、老、病、死」,我们若能完全控制这人生四大步伐,有权自主,才能自救,否则只是盲目自信自义,虚张声势而已。现在让我们思想一下生、老、病、死的实况︰
生不由己。不论是否愿意做人,我们未予同意便被生而为人了。至于性别是男是女,身躯或大或小,容貌或美或丑,智力或强或弱;有无承受遗传病或带来先天缺陷(如瞎眼、兔唇、白痴、连体等等);生在和睦家庭或争吵家庭,生在自由国家或专制国家;这一切都已先天注定,我们无权选择,不能自主,所以生不由己。
老不由己。时间的巨轮不息地向前推进,我们每个人也都无法抗拒地被拖向老年,即所谓岁月不饶人。人都喜爱青春,但青春不能常驻。有人说青春是女人的资产(委实也是男人的资产);但这资产天天在贬值中。虽然人用各样方法保持它,例如运动、饮食、滋补、化妆等等;但都无济于事,老化仍在继续进行,无法喊停。有些人活到垂老之年,虽然无病,却到了举杯无力、寸步难行的可悲光景。老化令我们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老不由己。
病不由己。在医书上有为数繁多的病,但我们不会乐意得着任何一个。谁也不愿生病,无病是福,但病却似不速之客,不请自来,难于防范。笔者从前认识一位青年医生,多年学习成功,不久发现身患癌症,竟吞枪自尽。另有许多人到了中年,生活优裕,一天心脏病发,猝毙而终。病有肉体的,也有精神的;有先天遗传的或后天发生的。人人无法避免,因为病不由己。
死不由己。一般人都很怕死,因为死能令人切断一切地上关系,放弃一切财富,点破一切属世美梦,将我们从这熟识的物质世界带到陌生的属灵世界,这究竟是祸是福,是悲是喜?圣经说︰「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希伯来书九27)尚未接受神的赦罪救恩,或虽已接受而信心软弱,便会惧怕。但不论怕或不怕,都不能改变神的定命,早死迟死必会临到每个人。若死非自愿,即因死不由己。
生、老、病、死,人生四大步伐,既然都不由己,不能自主,实在谈不上掌控自己命运。惟有创造万物,全能之神,具有绝对权威,冥冥之中主宰一切。追求祂的道路才是做人的智慧。
人的得救
人的许多遗传病,如血友病、白化病(Albino)、肌肉萎缩症等,都是先天注定,无法更改的。其中最恶毒、最普遍的病是人的罪性,因为罪性不但带来今生苦难,更令世人面对死后审判、定罪的厄运。罪性由人类始祖亚当肇端,遗传给每个后嗣,代代传授,一脉相承,谁也逃避不了。人有罪性便有罪行。圣经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五12)上帝知道人的无奈,无法消除罪性或避免罪行,不能自救。由于神高深莫测的大爱,差遣独生爱子降世,为世人受死十架,担替人的罪,令世人「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马书三24 )「称义」便是算为公义、正直、无罪。因为「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哥林多后书五19)「白白」两个字便是说,人自己不必付出任何代价,不需要作一件好事,或立一点功,只要立志信从基督耶稣,诚心求告祂,一生的罪债便完全勾销,出黑暗而入光明,「不至灭亡,反得永生」;都因神将我们的过犯都归到基督身上,由祂代替,将基督在世一生的义归到我们身上,令我们成为义人。对人而言,这是转祸为福,转悲为喜的交换;对神而言,是出乎祂无限的大爱,惊天动地的牺牲。这是神为人所预备的得救之路,是喜从天降,是圣经「因信称义」的奇妙道理,令我们受宠若惊,使我们不得不从心底涌出欢呼,赞美至高神!神在基督里的救赎,对信的人而言,不只抵销了因始祖亚当而来的祸患,且有更宝贵的福份,而作神的儿女,并有与基督一同作王的应许。圣经说︰「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希伯来书二3)若有人拒绝这因神的大爱牺牲而成全的救恩,必担负自己的过犯,自作自受,万劫不复。但一切自知有罪,清楚明白神在基督里的救恩的人,必会喜出望外,欣然接受。
世界上其他宗教都要人行善积德自救,因此没有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有得救的把握。圣经告诉我们人的善行不能满足神绝对的要求,所以说︰「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三20 )(神的律法或写在经书上,或写在人心中,都是人行为的规范)。但信奉主耶稣的人有得救的把握,不是靠自己所行的「义」,乃因信基督耶稣而得的「义」(参罗马书三22)。凡接受神救恩的人,只要空手不需代价向神接受救恩!
得救的人便会努力行道,以顺服回应神的大爱。且神还有极宝贵的赏赐给行道的人。其实,「信」有接受与顺从的双重意义。信道得救,行道得赏。 「行」跟在「信」之后;得救以后再有得赏的福份。圣经说︰「所以,你们不可丢弃勇敢的心,存这样的心必得大赏赐。」(希伯来书十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