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擇
我們生活在這美妙的大自然中,地球是我們的家鄉,好似特別為我們設計的豪宅,很適合我們的居住,並供應我們所需的一切。可惜人因犯罪,不但破壞了人與人的關係,還破壞環境、破壞了大自然。人與創造他的上帝疏遠,到了一個地步,不認造物主,甚至揚言這個設計精密和極度複雜的宇宙是亂碰亂撞出來的。
可嘆這種謬論竟被視為科學,而上帝的啟示卻被當作神話!究竟甚麼是科學?科學是否與基督教科學水火不能相容?科學能否證明無神呢?
大家都知道,自然科學(Natural Science)是探究自然界萬物的知識,例如探究一種化學元素或者人體的構造、性質、運作等。其實研究科學有點像研究一座宏偉的建築物,雖然你集中精神研究它的結構、面積、材料等;但是,經過觀察、測度、分析等科學方法都無法告訴你是誰建造了這座建築物。如果你要知道是誰建造的,就要用另外的方法,找這座建築物的歷史,翻查政府的檔案記錄等。同樣,自然科學家用觀察、測量等科技方法所研究的,充其量只是大自然本身的結構、性質和運作等,並不能找出誰創造了大自然。若要認識創造萬物的上帝,應該向「神學」(Theology)探索,向認識上帝的人打聽。
因此,科學並不是「無神」的,也不是緘默的;反之,科學支持「有神」。為甚麼?因為:
一、萬物構造的來源
大自然萬物大體可分為生物與無生物(礦物)。礦物的原子構造是基本的,生物的細胞構造則是極複雜,高層次的。一條小魚,一朵小花的構造較任何摩天大廈更複雜難解。一所簡單構造的房屋都必有人建造,遠較摩天大廈複雜的生物,更必為大能大智者所創造。所以聖經說:「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一20)凡有構造的東西都需要智慧,構造越複雜,需更高超的智慧。由宇宙的創造我們可知創造主無可比擬,是可畏的大智大能者。
二、自然律的來源
宇宙大自然並不混亂,而是井然有序、美麗悅目,因為它根據自然律運作。自然律(Natural Laws)的發掘便是科學家追求的目標。自然律不能自動出現,需要制律者(Law-giver)決定賦予。社會上眾多的法律都需立法者決定,例如交通規則,紅燈停車、綠燈通行、黃燈等候,都是人的意志決定。若當時綠燈作為停車、紅燈作為通行也無不可,這是選擇問題,或此或彼必需有意志的決定。同樣,原初創造的時候,全能真神便是自然律的大智立法者。自然律既是創造主所制立,必是天衣無縫沒有錯誤;社會上的法律由人決定,不能完善無誤,時常需要修改。兩者皆賴意志決定是不能否認的。不過我們要注意的一點,科學家所發掘的自然律還不即是原初上帝所立的真正自然律,那只有上帝自己知道。
科學家百試不爽而得的自然律,實則只是科學律(Scientific Laws),所以仍有修改的可能。假使確實符合原初創造主所制立的自然律,便不需修改了。若社會沒有法律規定,自然沒有定律遵循,豈不都成混亂嗎?
三、物質、生命、資訊的來源
大自然的基本是物質與能量。熱工學第一定律告訴我們,物質與能量的總量是不能增加也無法減少的。當初上帝創造多少便已固定了,不能由自然作用或人工來改變。若大自然是自我存在,非受造者,那麼必可隨時有增減的可能。所以熱工學第一定律也說出大自然受造的事實。其次關於生命問題,生物學告訴我們生命只能來自生命,即生命不能由礦物產生,只能由生命遺傳。這是生物學的基本定律。生命只有來自賜生命的上帝。早年(一九五三)米勒實驗(Miller-Urey Experiment)在設計控制情況下產生某些氨基酸,曾引起世人對生命從化學元素產生的幻想,至今則一無所成。生源論(Biogenesis)仍是生物學的原則。達爾文在《種源論》中說:「讓我預先說明,我對智力或生命的來源,都不加干涉。」(註一)他對人的智力或生命的來源,不坦白自認無知,而以「不加干涉」搪塞,令人難解。生物學也叫做生命之科學(Life Sciences),不追究生命來源豈非可笑。生命的基本物質是細胞內的基因庫,例如人與某些動物由三十億的基單位組成,內中所含資訊等於一般一千本書中的資訊量。一頁的書需要理智完成,難道一千本書可用機遇盲目碰撞成功嗎?唯物論在這些科學事實前是無法立足的。資訊雖可由文字或密碼寫出,但本身是非物質而是精神的。
科學探究大自然本身,即是探究物質世界(physical world)的實際。探究物質世界卻有神學的(Theological)或形而上學的(Metaphysical)涵義(implication)(註二),因為物質世界並非自有,而是被造,被動存在的實體。所以西洋人的名言便有這方面的見解:「所見之物都告訴我有一位不可見之上帝」;「不敬上帝的天文學家是瘋子」;「科學無宗教是跛子」;「真正的科學家是在尋找探索上帝的道路」;「科學在宇宙中尋求定律與秩序,所以在根本上也是宗教的活動」等等。聖經又指明造物主與受造物的關係,由探究受造物而知造物主的大能大智。「耶和華啊,所造的何其多!都是用智慧造成的;遍地滿了的豐富。」(詩篇一O四24)
四、大自然的解讀性
科學之能發展是由於自然萬物的解讀性。
人憑理智觀察、實驗、理解,可以獲得其中奧秘。我們若讓一小雞自由在一張白紙上踏下幾千腳印,或讓猴子坐在打字機前亂擊字鍵,所得的結果都無法解讀,不知其意義。因為自然萬物由上帝的偉大理智創造,所以我們可用理智了解。雞或猴子無理智的產物,無法用理智解讀。二次世界大戰時,雖然日本軍方用密碼交通;但那密碼卻被美國軍方破解。因為密碼由理智設計,也可由理智解讀。所以由自然萬物的解讀性,我們可知是創造主大智大能的工作。
結論
我們知道,探究一所豪宅的建築材料、設計構造、建築程序等都不需作「此宅無人建造」的假設。同樣,科學探究大自然中的構造、性質、運作,也不需作「大自然無創造者」的假設。但若要尋索豪宅的來源便不得不另用方法追尋它的建造者。同樣若要尋索大自然的創造者,也不能用科學方法,而可用歷史、邏輯、心靈感受追尋。因為「上帝是個靈」,基督耶穌「道成了肉身」來到世界,「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翰福音一18)探究「造物之主」單用探究「受造之物」的方法是今日世俗學術界的敗筆。一所住宅必需有人建造,偉大美妙無比的大自然豈可不需大智大能的創造者?!
註一:“I may here premise that I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the origin of the mental powers, any more than I have with that of life itself.”P.184.
註二:Meta即逾越之意,Metaphysics即逾越大自然物質界(Physicalworld)。人侷限在四維時空的物質界中,對形而上學(Metaphysics)不能用科學方法探究,難於把握,需聖靈相助,心靈領悟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