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啟新

聖經創世記第一章記載上帝用了六日去創造宇宙萬物,並於第七日歇了衪一切的工,安息了。究竟上帝在何時創造宇宙萬物呢?

1642年劍橋大學副校長賴特福(John Lightfoot)根據創世記、出埃及記、列王紀上、下,以及歷代志上1、2的家譜,宣告上帝創造宇宙的準確日期為公元前三千九百二十八年九月十七日。八年後愛爾蘭大主教烏舍(James Ussher)把賴特福的日期更正為公元前四千零四年十月三日。最後賴特福把烏舍的日期調整為公元前四千零四年十月十八日。如果賴特福和烏舍所推斷的日期是正確的話,即意味著上帝在大約六千年前創造了宇宙。

可是根據現時最被廣泛接納的宇宙論「大爆炸理論」(Big Bang Theory),以及美國太空總署(NASA)的WMAP(Wilkinson Microwave Anisotropy Probe)計劃和歐洲太空總署(ESA)的普朗克巡天者衛星(Planck Spacecraft)對宇宙微波背景輻射測量的數據,宇宙的年齢應為一百三十八億年1,2

究竟上帝在六千多年前,還是一百三十八億年前創造了宇宙萬物呢?換句話說,上帝用了六日,還是一百三十八億年去創造宇宙萬物呢?很多傳統的基要派基督徒又或者是年輕地球創造論者(Young Earth Creationists)堅持上帝用了六日(即一百四十四小時)去創造宇宙。這種觀點被稱為「廿四小時觀點」(The 24-Hour View)。

有些學者則認為創世記裡所記載的「一日」,並非照字面上指廿四小時,而是一段很長(但有限)的時期。這種觀點被稱為「一日千年觀點」(The Day-Age View)。天文學家羅斯(Hugh Ross)就是一日千年觀點的支持者。在他的著作《創世記第一章:一個科學的觀點》(Genesis One: A Scientific Perspective)3裡,羅斯提出以下理由去支持一日千年觀點:

1. 定義

被翻譯為「日」(day)的希伯來文 yôm可以被用來指4,5

(a)日間(相對於晚間)― 即由日出至日落的一段時間
(b)廿四小時的期間
(c)一段時間(可以是數週,數月,數年,又或者是一個時代或紀元)
(d)一年
(e)時間的某一刻(例如今日,昨日或明日)

在《舊約用詞研究》(Old Testament Word Studies)一書中,衛奕信(William Wilson)指出 yôm「被經常用來描述一般的時間,又或者一段長的時間;整段被考慮的的期間 .... yôm亦被用來描述當任何特別事件發生時的特定節期或時間」。6

被翻譯為「晚上」(night)的希伯來文 'ereb 是指「日」的結束,同時亦有「日落」或「夜」的意思。被翻譯為「早晨」(morning)的希伯來文 bōqer ,亦有「日出」,「一日的開始」或「黎明甚至日光的來臨」,同時有可能有比喻的用法。

2.措辭

中文和合本聖經這樣翻譯創造日:「有晚上,有早晨,是第X日。」這些措辭與聖經和古希伯來文視一日(廿四小時)為「從晚上到晚上」有點出入。那獨特的用語並不把「日」限制於其廿四小時的定義之內。 'ereb 和 bōqer 更有可能只是作為字面上的「框架」去標誌著創造日事件的開始和結束。

3.上文下理

創世記中六個創造日的每一日都重複「有晚上,有早晨」這一詞句。可是這一詞句卻沒有出現於第七日 ― 上帝的安息日,這意味著第七日還沒有結束。鑑於整篇文章的平行結構,如果第七日代表著一段長的時期,那麼其他創造日也可能代表很長時期這個假設似乎是合理的。

4.聖經其他地方的相關段落

希伯來書的作者寫道:

「到第七日 神就歇了他一切的工。 .... 既有必進安息的人 .... 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 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 神歇了他的工一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7

這段文章表明創造週的第七日由亞當和夏娃的時期延伸至現在及將來。

5.實際佐證

根據創世記1:26-31,上帝在同一日(第六日)造了亞當和夏娃。創世記第二章透露了造亞當和夏娃的細節。亞當在伊甸園安頓下來,學習各種植物並照料它們,為各樣飛鳥和走獸命名,但發現沒有一種生物可以作他的配偶。上帝於是使他沉睡,用他的一條肋骨造了夏娃。這些費時的事件都只是第六日的一部分。從各種跡象看來,第六日一定是一段長的時期。

6.神學佐證

真理是屬於上帝的。根據聖經,祂的本質是真理,而祂的意志是明顯的。去創造一些虛假的「外觀年齡」(appearance of age)會違背衪的性格和衪的意志。因此衪的創造中任何事物,通過準確和適當的分析,必會顯露出它的真正年齡。我們可以期望天文學、物理學、地質學和古生物學仔細和適當的分析證據可以顯露出真正年齡,而這些證據證明宇宙,地球以及地球上的生命都遠比數千年老得多。詩篇19:1-4寫道:

「諸天述說 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它的量帶通遍天下、它的言語傳到地極。」

從以上種種證據看來,創世記裡所記載的六日,實際上很有可能長達一百三十八億年。

聖經申命記9:9-11記載上帝用了四十晝夜在兩塊石版上寫上十誡:

「我上了山,要領受兩塊石版,就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版。那時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交給我,是神用指頭寫的。版上所寫的是照耶和華在大會的日子、在山上、從火中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過了四十晝夜,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就是約版,交給我。」

如果上帝用了四十日去寫十誡,衪亦可以用一百三十八億年去創造宇宙。只要上帝喜歡的話,他絕對有自由選擇用任何時間量度去做任何的事。

正如彼得後書3:8所說:

「親愛的弟兄阿、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

對於超越時空的造物主來說,六日與一百三十八億年又有何分別呢?

 
註:

1. 參考NASA WMAP網頁 http://wmap.gsfc.nasa.gov/index.html.
2. 參考ESA Planck網頁 http://www.esa.int/Our_Activities/Space_Science/Planck/Planck_reveals_an_almost_perfect_Universe
3. Hugh Ross, Genesis One: A Scientific Perspective (Reasons To Believe, 2006), 25-26.
4. Hugh Ross, A Matter of Days (Colorado Springs, CO: NavPress, 2004), 71-84.
5. Francis Brown, S. R. Driver, and Charles A. Briggs, The Brown-Driver-Briggs Hebrew and English Lexicon (1906; reprint, Peabody, MA: Hendrickson, 1997), 133-134.
6. William Wilson, Old Testament Word Studies (Grand Rapids, MI: Kregel, 1978), 109.
7. 希伯來書4:4,6,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