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择

道德是人类文明不可缺少的因素,伧父君在《东西杂志》中说:人类生活中最重要的,一是经济,二是道德。若仅是经济充裕,却无道德维系,则身心无所拘束,秩序不可安宁,生活不免危险。故既富加教,实为人类保持生活之大纲。文明是生活之总称,即合社会经济状态和道德状态而言;经济道德俱发达者为文明,经济道德均恶劣者为不文明。

事实上如果没有道德,整个社会文明,包括经济、政治、科学的发展,都成问题,强大的罗马帝国也是先腐化,然后覆亡。

谁有权定道德标准?

道德的定义,辞典上多解释「合乎正常规矩或原则的行为」。

但何为「正常规矩或原则」?由谁决定?却没有清楚说明。试问谁有资格为全人类设立规矩和原则?没有人,只有高于人类的上帝才有这主权。

人的生命为上帝所造所赐,人怎样生活,须向上帝负责。由此可推及人际关系的责任和本分。十诫是控制罪性、发挥德性、维护社会安全的力量。

上帝的十诫

上帝的十诫是:

一、 不可有别的神;

二、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

三、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四、 当记念安息日;

五、 当孝敬父母;

六、 不可杀人;

七、 不可奸淫;

八、 不可偷盗;

九、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十、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埃及记二十;申命记五)

十诫中的前四诫,是人神关系;后六诫是人际关系。这是与神、与人关系正常化的基础。主耶稣在世时,总结律法说,诫命中第一要紧的是:「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说,要爱人如己。」(马可福音十二29至31)爱就是道德和律法的中心。

人类相爱基础

基督徒相信的神是创造万有和全人类的神。除祂以外,别无真神,祂是全人类「天上的父」,「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马太福音六9;使徒行传十七26)从这角度来看,全人类同属一个大家庭,是兄弟姊妹;不论富贵贫贱、将相士卒,在神的眼中皆是平等,理应彼此相爱。两千年来,基督教的慈善事业历久不衰,救贫济苦、帮助盲哑、收养孤儿、照顾痳疯病人、提倡教育等等,道理就是在此。

上帝并不是像自然神论(deism)者所言,造了万物后,就撒手不管;「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三16)主耶稣教我们「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我们爱的基础,不单是我们为上帝所造,也是神之所爱,以至于舍命救赎我们。

人须澈底诚实

上帝是全知、公义、圣洁的神。人的罪行和罪念,都逃不过祂的眼目。祂赏善罚恶,每一个人都有一天到祂面前受审。故人必须从内心做起,绝对诚实。表面功夫是无用的。

中国民间传统文化的「神」,或为泥塑木雕,或为被神化的人(如死人、君王、领袖),数目众多;不是神造人,而是人造「神」。这些「神」既是人造的、会死的、众多的,便不能作为人类合一的根源。这种敬拜只是形式,人对「神」不须诚实,反可行贿瞒骗。

无神便无道德可言

另有人信仰「无神」。无神论是不理智的,因为他们相信设计不需要设计者,创造不需要创造者,视自然界之精密设计碰巧存在。无神信仰也是不道德的,因为:

一、享受上帝的恩福(包括阳光、雨水、空气、饮食、家庭、婚姻、友谊、成功等),却不感谢祂,反否认祂,这岂非忘恩负义吗?

二、拒绝上帝和祂的道德律,世间便无道德律可言。 「无神」利于行恶,不怕审判,也不必在乎良心谴责,可以不断作恶。

称义之路

人称义的基本条件是向神悔改,接受救恩,亲近神,遵守祂的诫命。道德感出于人对神的归属感、根源感。人离开神,只把道德当作维系社会制度的方法,便会肤浅,容易道德破产。梁漱溟说:「中国以道德代宗教。」难怪文革十年,就足以把中华民族数千年来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念完全拆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