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天擇

「代替」是基督福音中兩個重要的字。凡明白基督福音的人,沒有不知道它的涵義。「代替」的事實也是別的宗教中所無的。

當施洗約翰看見耶穌來到,就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翰福音一29)。換言之,基督是上帝為世人所預備的代罪羔羊,也稱為「逾越節」的羔羊。

在基督降生之前的舊約時代,上帝揀選以色列民族為自己的子民,作施行救贖世人的預備工作。以色列民族在埃及地為奴四百三十年,上帝眷顧他們,差遣摩西領導他們脫離埃及人的苦害,進入自由的迦南美地。因埃及人頑抗上帝的旨意,上帝定意要審判埃及人,擊殺埃及每家頭生的人與牲畜。當時上帝吩咐以色列人「各人要按著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這逾越節的故事記載 在聖經出埃及記第十二章頭14節中。

不論埃及人或以色列人都是同樣有罪的人;但以色列人因為羔羊被殺流血,代替了他們的刑罰,他們的生命得以保全。換言之,以色列人的罪由羔羊代替了,因此免去了罪的刑罰。但埃及人沒有代罪羔羊的血,罪與罰都歸己身。這便是生與死的區別,也是以後基督作為世人代罪羔羊的預先示範。

主耶穌降世後,上帝的救贖便不僅是以色列民族,而推廣到全人類了。主耶穌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二十28)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血受死,便是要作救贖世人所付的代價。人若接受基督的代替,基督便可清償他的罪債,在上帝面前作個無債一身輕的人,上帝也不再追討他的罪債,他也不再懼怕罪債帶來的刑罰。聖經又說︰「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彼得前書二24)。主耶穌既然擔替了我們的罪,我們信主的人便不需要再擔當自己的罪了,因已由基督代替。

在基督降生以前七百年時,先知以賽亞描寫他說︰「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上帝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以賽亞書五十三4至6)。我們該受的憂患、痛苦、責罰、擊打,苦待,壓傷等等都由他代替了,我們的罪孽也都歸在他身上,不必自負罪的重擔了。

使徒彼得說︰「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彼得前書三18)。又使徒保羅說︰「上帝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上帝的義。」(哥林多後書五21)這裡又給我們看見代替的事實,便是義的、無罪的基督代替我們不義的、有罪的人,令我們在上帝面前成為義的、無罪的人。「義」是公義、正直、純潔的意思。

誰有資格代替人的罪與罰?有罪的人是無資格的,因他本身有罪,無法擔替別人的罪。換言之,自己是該死的,哪能代别人死。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馬書三23)。主耶穌說︰「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馬可福音十18)。因此,隻有上帝自己才有資格代替人的罪,為人受死。主耶穌離開天上的寶座來到人間為著拯救世人,聖經說︰「他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二6至8)。惟有這「道成了肉身」,「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約翰福音一2至3)。基督耶穌有這替罪,作為上帝與人中間的「中保」的資格。因他是三位一體上帝中的一位,在本質上是上帝。

在別的宗教中沒有代替罪與罰的事實,因為沒有替罪者;只要求人憑己力修行積德而得救,所以人其實沒有得救的把握。在基督教中得救不憑己力,只憑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全的救恩,我們向他認罪求告,便可白白得到赦罪與拯救,這便是為什麼叫作「福音」。信耶穌基督的人,耶穌就承擔他的罪,賜他永生;不信耶穌的人,罪擔自負,必至滅亡。聰明的讀者,希望你作出明智的抉擇!